撰文/宋永敏
医疗废物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认知、制度、操作三个层面共同发力。通过纠正常见误区,建立清晰的分类标准,加强培训和监管,才能确保医疗废物从产生到转运的全流程规范,最大限度降低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无论是大型医院还是小型诊所,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清洁人员,都应重视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守住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防线。
误区一:将所有医用耗材都归为医疗废物
很多人存在“只要是医院用的,就是医疗废物”的认知偏差,比如把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输液器外包装、医用口罩包装盒、清洁用一次性手套等都投入医疗废物容器。实际上,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特指具有感染性、毒性、腐蚀性、病理性的废物,而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外包装属于可回收生活垃圾。这种误区会导致医疗废物处理量虚增,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增加了处理环节的感染风险。
纠正方法:建立“污染判定”原则,以是否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为核心标准。医疗机构应在各科室设置分类指引牌,明确标注“污染性医用耗材”与“清洁外包装”的区分示例,如未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属于医疗废物,但其塑料外包装属于生活垃圾;清洁人员使用的一次性手套未接触患者,应投入黑色生活垃圾袋。
误区二:混淆感染性废物与病理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都属于医疗废物,但处理方式和风险等级不同,实际操作中常出现混放情况。比如将手术切除的病变组织与用过的输液针放在同一容器,或将病理切片后的废弃标本与感染性敷料混放。感染性废物主要是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医疗用品,如用过的注射器、污染的敷料等;病理性废物则是人体组织、器官、标本等,二者的处置流程、消毒要求存在差异,混放会增加病原体扩散风险,也不符合规范处置要求。
纠正方法:细化分类容器标识,采用不同颜色和文字标注,如感染性废物用黄色塑料袋并标注“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用黄色密封容器并标注“病理性废物”。在手术间、病理科等重点区域,设置专用分类台,安排专人指导分类。同时,明确不同科室的分类责任,如手术室负责将病变组织单独放入病理性废物容器,护士站负责将污染输液针放入感染性废物容器,避免交叉混放。
误区三:对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分类模糊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因数量相对较少,常被随意投入感染性废物容器,比如将过期抗生素、废弃化疗药物与污染纱布混放,或将废弃的消毒剂、汞血压计中的汞与普通医疗废物混放。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则是具有毒性、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消毒剂、汞、甲醛等。这些废物若与感染性废物混放,不仅会降低消毒效果,还可能因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威胁处理人员健康。
纠正方法:在药房、治疗室、检验科等区域设置专用收集容器,药物性废物用棕色密封瓶收集,化学性废物用防腐蚀容器收集,并标注清晰类别。建立药物和化学试剂的报废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定期转运至专用储存点。针对化疗药物等高危药物性废物,需额外采取双层包装、防渗漏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泄漏。
误区四:认为小型医疗机构无需严格分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牙科门诊等小型医疗机构,常存在“规模小、废物少,没必要严格分类”的错误认知,将所有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或仅用一个黄色塑料袋收集所有医疗废物。小型医疗机构虽然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少,但同样包含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如牙科诊所的用过牙钻、采血点的废弃采血针等,若分类不当,极易造成病原微生物传播,威胁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
纠正方法:针对小型医疗机构制定简化版分类指南,明确核心分类要求,如至少设置感染性废物和生活垃圾两类容器,对病理性废物(如牙科切除的囊肿组织)单独密封包装后联系专业机构转运。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定期开展现场培训,帮助其建立规范的分类流程。同时,鼓励小型医疗机构加入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体系,确保分类后的废物能及时、安全转运。
(单位: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