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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禁止转基因违背国家政策法规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21 11:25:03   阅读量:0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出台了《关于建设农产品安全大市的意见》,明确禁止转基因种子的繁育、销售和使用,张掖由此成为了全国第一个出台文件禁止转基因作物种植的地级市。从舆论来看,这一做法赢得了大部分公众的叫好。
  
  但很遗憾的是,该做法明显违背了中国政府支持和发展转基因的大政方针。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80年代就指出,“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近年来,政府还将转基因生物育种列入国家中长期重大科技项目予以支持,2010年,“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还写进了中央一号文件。毫无疑问,中央对转基因的重视,是着眼于农业现代化的大局的。
  
  据报道,张掖市禁止转基因,有出于“农产品安全”的考虑,但是,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这是由国家层面进行审核评估的事。国务院制定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于转基因的研究、实验、应用和推广,以及进口、流通等环节均有规定。根据《条例》,只要通过了监管部门审核评估的转基因产品即被认为是安全的。张掖市相关部门应该是按照《条例》来配合工作,包括进行监管,怎么可能另行其事?
  
  而且,这几年来,农业部为了加强监管,也培训了很多地方上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我本人就去过好几个省,向他们介转基因基本知识,讲解转基因管理的基本要求,农业部相关人员也肯定去过甘肃省。张掖市政府显然没有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去做,这是不对的。
  
  张掖市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做法也没有可操作性,目前中国批准商业化种植的农作物,只有转基因棉花和木瓜,木瓜在甘肃根本不可能种植,而转基因棉花已经种了十多年了,能禁止吗?其它转基因作物国家没有批准种植,何须张掖来禁止?
  
  从媒体访谈来看,张掖市打出“禁止转基因”的旗号,似乎是为了打造本地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我个人认为,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发展有机农业,这无可厚非,凡是有利于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的都可以发展。但发展转基因不是阻止有机农业的发展,发展有机农业也不应和转基因相对应,两者处于什么地位,市场自然会作出选择。
  
  文/黄大昉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