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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胶囊”为何重出江湖?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20 14:56:14   阅读量:0

  文/ 洪广玉

  这种逃避监管的小作坊非常隐蔽,一直是监管中的难点、盲区,不仅是生产胶囊,它们在食品生产的各个领域都可能存在。

  据媒体报道,最近浙江警方通过异地用警,在“中国胶囊之乡”浙江新乡儒岙镇再次查获了一个非法胶囊生产窝点,这个生产非法胶囊的小作坊及其黑色产业链已经存在了17年之久。而早在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就曝光了“问题胶囊”事件,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惊呼,“问题胶囊”又来了!

  首先,很遗憾的是,笔者无法使用“毒胶囊”一词,而是使用了“问题胶囊”。在警方的案情披露中,仅仅是提到了这些胶囊“铬含量超标”,并未说这些胶囊中的铬含量具体是多少。换句话说,目前只能确定这些胶囊不合格,是非法产品,但是,超标、不合格的产品,即使含有某种毒害物质,也不等于就一定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毒害”。事实上,食品中存在有害成分是很正常的,也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但只要其含量控制在一定量内,就不必担心,这样的食品也不能称为“有毒食品”。

  根据以往查获的“问题胶囊”的情况来看,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确实很小。根据计算,一个体重60千克的人要口服3-9毫克的六价铬才会中毒。而按照2012年中查获的“问题胶囊”中的铬含量来换算,大概要一次性吃下200-500个胶囊才有毒害;即使是考虑慢性损伤,仍然需要每天吃很多这样的胶囊。一般来说,每天吃6个问题胶囊也不会有健康危害。

  目前判断胶囊是否合格,主要依据《中国药典》中的规定,其之所以要规定2毫克/千克的铬限量值,很可能是为了能检测出工业明胶是否用于制造胶囊。也就是说,这个数值主要用于判断是否有违法行为,而并不是作为一个安全限量。

  当然,即使“问题胶囊”不太会危害健康,也不代表着这种非法生产、销售的行为是可以容忍的。公众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之所以又查获“问题胶囊”,其实是不法分子把以前的存货拿出来卖了,警方虽然查获了生产线,但它们在近年是否仍然有生产并没有交代。总体来说,此次“问题胶囊”属于少数不法分子“赖着没走”。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2012年后,全国已经对“问题胶囊”如过街老鼠一般严打,为何还会有不法分子作案的空间?其原因在于,此次查获的案子和2012年的相关案子最大不同之处是,此案中的生产、销售主体全部没有生产资质,也就是“地下工厂”和“无证经销商”,而2012年案子中是正规企业将胶囊卖给了正规药企,甚至是知名药企。

  这就意味着,此案是知法犯法,相关嫌疑人全方面地逃避监管。涉案的潘某没有将生产线设在高压之下的新昌县,而是和江西抚州的一个公司合作。潘某以挂靠的形式,在这家公司内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为了逃避监管部门检查,潘某等人还将问题胶囊藏匿于公司外的两个隐蔽的仓库内。而问题胶囊的销售对象,也是没有药品生产许可的经销商,甚至是假药生产者。反观2012年的案子,其问题是上游原材料供应商违法生产,而下游生产企业没有尽到把关、审核的责任。

  这两类案子的性质是有很大不同的。实际上,这种逃避监管的小作坊非常隐蔽,一直是监管中的难点、盲区,不仅是生产胶囊,它们在食品生产的各个领域都可能存在。需要提及的是,小作坊生产的“问题胶囊”可能危害不大,但不排除它们生产的其它食品有很大风险。对于这些不法分子,仅靠监管其实无法完全打击到,还需要从销售渠道,甚至是消费终端进行遏制。比如说查处网络上的无证经销商,查处流通环节中的假药,提醒消费者不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这可能更为有效。

  好的一面是,小作坊、无证经销商能够逃出监管视线,但毕竟是极少数,它们不可能大量生产,也不可能成为市场主流。消费者只要具备基本的辨别能力和理性的消费意识,一般是可以躲开相关问题产品的。总体来看,这些小作坊是中国食品药品生产历程中的阶段性现象,未来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其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关于“问题胶囊”,会有少数“赖着不走”的违法者,但今后不太可能在整个行业“兴风作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