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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双胞胎溺亡警示:系统化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13 12:05:56   阅读量:0

生命健康是人所有权利中最基本的,必须把安 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给予在课程设置、 课时等方面的保障,形式上既要有理论讲解, 还应有一些科学合理的实际操作或演练。

撰文/罗中云(本刊评论员

近几天,北京8岁双胞胎青岛海岸溺亡的消息在许多人的朋友圈里流传。其实,近来这样的案例屡次发生。“全球儿童安全组织”的研究报告显示,98%的儿童伤害死亡发生在发展中国家。中国每年有约20万0岁-14岁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占儿童死亡总数的26.1%。

从以往事故的原因分析,家长的监管缺失、看护不当是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原因。也因此,此次双胞胎儿童溺亡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也在反思,更加强调监护人、看管人的责任,也一再呼吁人们要有规则意识。也有人提出,发生伤害时要有相应技术支持手段,简单说就是第一时间的救护要得力,降低伤害的程度。

在日常生活中,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知识大都来自于日常经验或感觉,但这往往并不保险。家长或监护人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或安全知识缺乏,受影响的不仅是自己,也会降低对孩子的看护能力。同时,如果家长将错误的,或仅凭经验获取的安全知识传授给孩子,则可能让其负面作用持续发酵,影响更加深远。

在我国,社会对于安全教育的呼声其实很强烈,但到现在仍没有较为系统化的行动。对成人而言,有些机构也在做诸如急救、防灾减灾、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但都相对碎片化,没有形成系统,国家层面也无整体的、强制性的规划和行动。

当然,成年人往往扮演着很复杂的社会角色,文化层次、空余时间、参与意愿等各不相同,要想搞“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式的安全教育几无可能,但专业机构仍可借助电视节目、手机网络以及其他各种媒体平台进行一些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安全知识技能的传播。

对于孩童来说,情况则更为复杂一些。比如0到3岁的幼童接受知识的能力有限,注意力、控制力都很弱,而且好奇心重,基本上只能靠监护人加强看护,或通过一些具体事例(比如手碰到火会疼,从高处往下跳脚可能受伤等),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

已经上幼儿园及小学、中学的孩子,则可能是最需要、也是最容易接受安全教育的群体。但目前,我国从幼儿园到中小学,都远远没有上好这一课,要么是完全不涉及,要么是靠非专业的老师零敲碎打地给学生讲一点。有些学校可能也会在一定的时间请一些专业机构的人士前来进行消防、逃生、交通、游泳等方面的安全科普讲座或实际演练,但由于是临时性的讲授,学生未必能掌握多少。

实际上,学校也是有能力、有条件做得更好一些的。要知道,生命健康是人所有权利中最基本的,必须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给予在课程设置、课时等方面的保障,形式上既要有理论讲解,还应有一些科学合理的实际操作或演练,教师或指导人员应有专业资质,学生在课程结束后也应接受考查,纳入相应的成绩管理系统。

这之前,在社会各界,尤其是科学界的呼吁之下,中小学已将科学课纳入正式教育计划。那么,对学生生命安全及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的安全教育为什么不能同享此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