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慈善事业也需要科普?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04 12:06:22   阅读量:0
  每次大的灾难,都会给人们带来深深的哀痛。但在哀痛之余,又伴随各种争议声。四川省芦山“4 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和人们的捐款热情同时迸发的,是对于慈善机构、慈善行为的各种质疑、非议和嘲讽,甚至有人茫然地问,我该把钱捐给谁?
  
  公众不信任慈善机构,从整体上来说是社会转型期的不确定性心理、价值观重建在群体心理上的一种反映,尤其是互联网的兴起,更是让群体互动时的情绪传染得到了加强。
  
  除了社会文化心理,还能够看见公众的慈善文化、知识极度缺失。除了红十字会、慈善总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几家“老字号”,一般人对慈善组织知之甚少,甚至以为慈善机构全部是官办的。事实上,中国的非公募基金会在2011年就达到了2515家,其数量超过了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在公募基金会中,也不全是官办的,其中儿慈会和壹基金均为民办公募基金会。
  
  在公益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萌发时,公众对慈善制度、法规的认知却还存在诸多盲点和误区。比如很多人不知道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每当慈善机构出现负责新闻,公众就会倒退到“绕过慈善组织,直接把钱送到灾民手中”的认知水平,而在西方,“专业化的慈善组织才能更好地做好善事”早已是共识。
  
  在对慈善机构、制度都缺乏了解的情况下,一些人的所谓监督也是乱枪打鸟,毫无章法。比如某人质疑嫣然天使基金会的账目不透明,可他却连去哪查询该基金会的账目都不清楚;而某大V质疑牛根生是壹基金的常务理事,但他不知道常务理事每年只需要参加一两次会议,壹基金的日常运营全部交由管委会负责。这样的监督,除了误导公众,自然也达不到监督的效果。
  
  公益事业的信誉显然不能再透支下去,不管是政府层面、公益组织还是媒体,都应该把慈善公益视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对于热点事件要及时回应,同时加大对公益法规、公益组织形式、机构职能等常识的日常普及,培育起全社会正确的公益理念和文化;回应而政府高层更应该早日对慈善进行立法,并有步骤地放开官办慈善机构对慈善资源的垄断和特权,以从根本上赢得公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