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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技工作者日成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新起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8 15:36:15   阅读量:0

“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不应仅仅停留于一种表面的精 神奖励,更应成为加快科研体制机制探索改革的契机, 为科技人员的科研活动松绑减负,激发他们的创新活 力,创造潜力。

评论员/柯观 编辑/吉菁菁

5月30日是我国的第二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这个对于科研人员颇具激励色彩的节日从设立开始就受到了很多关切与期盼,体现出政府与社会公众对科技人员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并给予了更多的尊重。

而在以往相当长时间,全社会崇尚科技创新的氛围并不够,立志长大做科学家的青少年也不够多。大张旗鼓庆祝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助于改变这一状况的。

实际上,在刚刚过去的一段时间,因中美贸易大战而延展出的“芯片”“半导体”“中国制造2025”等科技词汇陡然成为社会热点,更加深了人们对于科技,尤其是核心技术重要性的理解。

在芯片、软件、医学技术、发动机、汽车、飞机、新材料、机器人、机床、农业技术等领域,我国仍然是全面落后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现在,几乎全世界都在用英特尔和高通的芯片,微软和甲骨文的基础软件、罗罗和沃尔沃的发动机、大众和丰田的汽车、辉瑞和葛兰素史克的药物、GE和西门子的医疗器械……

这些冷冰冰的事实似乎与观感不符,至少我们的高铁、公路、桥梁、航天等领域的成就举世瞩目,同时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高科技公司市值比肩美国,可仔细推敲就会发现,我们的成就更多的是靠经济体量而不是科技创新,尤其是掌握的核心技术明显不足。

但尖端核心技术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砸钱就有,它尤其需要一个关键要素的支撑——科技人才。这些科技人才不仅仅指由国家财政直接支持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还包括大量国有、民营企业或其他所有制企业中的技术研发人员、工程师等。

正是这些身处不同机构,从事不同科学、科技领域研究或成果转化等工作的科技人员的合力奋进,才实现了一项项科学成果的发现与创新,一项项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从整体上提升了我国的科技竞争力。

要让核心科技由“软肋”变成强大的竞争优势,既需要足够的科研投入,更需要加快科技体制的改革,最大程度上解放科技人员。从这层意义上讲,“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不应仅仅停留于一种表面的精神奖励,更应成为加快科研体制机制探索改革的契机,为科技人员的科研活动松绑减负,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创造潜力,真正做到“口惠实至”。

不过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的方式以及面临的问题各有不同,因此无论是“松绑”“减负”“评价”“奖励”等措施也都需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比如很多人关心的科研评价问题,就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科研活动,设立不同的评价指标,不搞“一刀切”。

有专业人士就表示,评价基础研究的重要指标是论文及其引用率、影响因子,但对于那些致力于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来说,仅用这些指标就不合适了。另外,如医疗临床任务较重的医生、教学任务繁重的教师,也不能只看重这些论文指标,还要结合这些职业的具体特点对评价体系进行完善。

在一些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中,往往需要科研人员自己去准备申报材料、审核材料,跑很多手续,准备各种票据,既占用了他们的时间、精力,也束缚了他们的创新思维。应该说,好的科研管理制度,要更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不要用死板的制度约束科研人员的研究活动。

曾有一些人批评中国的科研人员创新性不足,跟在国外科研人员身后做一些小的、边缘化课题,对国际前沿的、重大的课题则避之不及。这固然与资金不足,设备不够先进,实验条件不好,或者科研人员自身创新意识不强等有关。但从另个一角度说,科研人员不敢碰重大、前沿性课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做这些课题风险高,失败的概率大,短期内未必能有什么突破。根据现有的一些科研评价制度,从事这些课题研究的人,很可能会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奖、享受一些人才计划优惠等方面受到影响。

也因此,我国科研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任务,应是营造宽松、包容、允许失败的科研氛围,建立有利于科研人员静下心来做长线的、重大的、前沿性课题的保障机制。当有一天,无论是资历尚浅,成果不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还是科研高峰已过,创新力下降,精力渐衰的中老年科技工作者,都不用再常常为柴米油盐发愁,或者为职级待遇、退休养老等忧心,真正做到沉得下心,耐得住寂莫,一心一意搞科研,那么重大创新性科研成果自然会水到渠成般涌现。

还有,我国的科技人员所在的机构千差万别,在激励政策的制定或某些项目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些机构的不同特点,尽可能扩大受惠面。比如在我国,除了有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机构的科研人员存在,还有大量的科技人员是在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甚至外资企业中任职,他们的科技研发活动也是我国整体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纳入我国各项针对科技创新的政策优惠或人才服务范畴。当然,具体的措施则有必要考虑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所在企业性质、科研人员实际需求、可操作性等多方面因素来制定。■